文明行为
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,推进新时代城乡文明建设,《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,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石家庄市成为河北省率先对文明行为进行立法的城市,标志着石家庄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。
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广泛宣传《条例》,7月27日,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、市委宣传部、省会文明办举办的《条例》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。7月28日,由河北省会文明办、石家庄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“市民公益日”大型系列主题活动之《条例》宣传活动顺利举办。
完美河北分公司积极响应号召,组织完美志愿者队伍走进社区,与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对社区内不文明养狗、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劝导,向社区居民重点宣传《条例》相应条款,并向居民发放《条例》小册子和公益广告扇。
通过此次活动,完美志愿者率先学习并了解《条例》的内容,明晰公共文明行为的具体规定,同时在争做文明市民的社会工作中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起到了榜样作用,为完美公司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作出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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